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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科技大学校级研究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编辑:音乐学院 时间:2019-10-15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2019年度苏州科技大学校级研究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委托项目为抓手,整合学术资源和人才力量,集中研究国家、江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学问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培育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项目服务。

二、项目数量与资助额度

1、拟资助重大项目2项,青年项目10项;

2、重大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5万元、2万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岗教职工,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引导职责。

2、在研省部级、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因成果鉴定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被终(中)止、撤项(终止、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申报。

3、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本次申报的两个项目。

四、项目要求

1、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论证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根据国家、江苏急需解决重大、现实问题,题目自拟。

2、项目要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申报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3、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2年。

4、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应为专著或调研报告,以及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应用类项目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级别以上领导批示的或刊发在市委市政府内部决策参考专刊上可申请免于鉴定。基础研究项目成果应体现学术的前沿性和探索性。

五、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材料:(1)审查合格的纸质《苏州科技大学校级研究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一式5份,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2)每项《申报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清单1份(请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发送至sroc@usts.edu.cn

2、截止日期:201911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相关程序:人文社科处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议资助项目。建议资助项目报经主管校长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未尽事宜,联系人文社科处: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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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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