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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1年度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8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学问建设,繁荣发展优秀校园学问,充分发挥学问育人的突出功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着力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问品牌,发挥学问精品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问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支撑各单位申报持续开展多年且仍在继续开展,形成一定规模和效应的学问精品项目。

支撑各单位申报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有一定辐射影响力的新项目,鼓励打造“一院一品一特”项目化、品牌化、特色学问精品项目。

支撑首批结项的校园学问精品项目再次申报,如申报需进一步挖掘创新点,提升品牌影响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陈出新,打造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校园学问品牌。

二、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学问、革命学问、社会主义先进学问,具有时代性主题、广泛性受众、系统性筹划、连续性开展等特征,切实发挥学问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功效。申报范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精神学问建设类项目围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挖掘和凝练“致远至恒 务学悟真”校训精神内涵,传承苏科大精神,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等,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精神学问,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学问活动,凝铸兴校之魂和强校之魄同时,鼓励结合校园学问建设、美育改革等方向,开展学问育人系列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学问艺术展示类项目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主题,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校园学问生活,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师生喜爱的校园学问艺术团体,开展学问艺术展示类系列活动。包括各类主题学问节、学问交流、主题文艺展演等活动。支撑有一定基础的学问艺术展示类项目申报鼓励参加校级以上学问类竞赛作品培育和展示活动。

(三)学问平台载体类项目围绕进一步发挥学问传承创新功能,积极构建促进校园学问繁荣的学问建设新载体、新平台。积极创建中华传统学问基地,助力打造国家级、省级艺术基金项目。鼓励开展学问校地合作,助力苏州打造“江南学问”,积极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历史学问街区建设工作。

(四)学问创新实践类项目。围绕内容与形式的创新,积极开展文艺作品创作类活动(如创作原创剧本剧目、原创音乐、舞蹈、美术作品等);开展新媒体学问产品制作类活动(如创作主题MV、微影片、传统学问系列微课等);开展学问艺术作品设计类活动(如校园特色学问创意产品设计开发、校园学问景观设计制作等)。

(五)其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富有特色的校园学问活动精品项目。

三、入库条件

(一)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项目主题、目标和意义明确,能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发展成才的需求。与时俱进,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二)彰显个性,体现办学特色。坚持贴近校园、贴近师生、贴近生活,依托专业和学科优势,结合单位特点,传承学校优良传统和历史积淀,具有独特的学问理念和学问品格。

(三)建设思路清晰,操作性强。项目具有独立的活动内容和活动载体,建设思路清晰,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符合人才培养要求。

(四)参与面较广,发挥引领作用。参与人数较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具有较明显的示范作用。

四、入库程序

(一)申请

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各参评单位应择优报送,每个单位最多可以申报1项,申报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评审

由学校学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由校内外学问建设专家组成校园学问精品项目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入库的学问项目进行评审,确定Ⅰ类项目Ⅱ类项目,形成推荐意见,报学校学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三)公示

对学校学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学问项目在学校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校园学问精品名录库培育。

(四)管理

Ⅰ类项目与Ⅱ类项目分别给予10000元和5000元的经费支撑,鼓励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各项目立项后,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引导和督促,确保实现预期效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项目具体负责。

入库的学问项目培育和实施时间一个周期为两年。学校将在“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专题网、学校“三号两网两微一报一音”等宣传平台,对入库学问项目培育和实施过程中开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动态展示。

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项目化管理、淘汰制管理等机制,加强科学化、规范化、过程化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实效。

(五)验收

对列入名录库的学问项目实行中期检查、终期评审及重新评审,未通过检查和评审的项目将退出精品名录库。具体要求见附件《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建设计划》。项目验收标准将与时俱进,并参考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逐年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项目申报紧扣“精神学问建设”“学问品牌强塑”“学问载体拓展”“优秀学问传承”“环境学问建设”五大工程,积极打造“红色传承”“榜样力量”“志愿精神”“创新创业”“书香校园”五大学问体系,发挥学问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功效。

(二)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校园学问建设是高校学问传承创新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建立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切实将本单位优秀的校园学问建设项目申报上来,努力打造“一院一品一特”校园学问氛围。

(三)统筹推进,深化提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入库项目的实施时间,对照中期检查的时间节点和学问精品的验收标准,坚持不懈加强校园学问项目建设,坚持以学问人、以文育人,立足优秀学问,优化学问载体,创新时代品牌,不断深化提升校园学问品质。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做好学问建设的实时动态宣传报道工作,用好“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专题网和学校“三号两网两微一报一音”媒体矩阵,积极拓展对外宣传报道,提升学问项目的影响力。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项目入库申报书发送到邮箱1038206130@qq.com,并将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送至党委宣传部4207室。联系人:崔炜,联系方式:69379051。

 

附件一:2021年度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苏州科技大学校园学问精品培育名录库建设计划

 

苏州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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